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安全生产 专项督导反馈意见的通知 惠市规建函〔2018〕569号
发表时间:2018/4/13 16:26:03 点击总数: 分类:政府部门文件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反馈意见的通知》(惠安办〔2018〕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市领导“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工地事故多发及国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求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改进各项不足和补齐短板,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惠安办〔2018〕86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