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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的通知 惠市住建函〔2024〕385号

发表时间:2024/8/7 9:23:49 点击总数: 分类:政府部门文件通知

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住建局,大亚湾区

城建局,仲恺高新区建设执法局,各相关企业(单位):

当前正值七上八下防汛期、三伏高温期和项目建设高峰期,自然灾害和火灾事故隐患叠加碰头,各类安全风险集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安全行为提升专项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防汛防台风等各项工作部署,高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和社会大局形势,按照年度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关工作要求,市住建局拟于87日起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检查拟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结合2024年第三轮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检查检测,同步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大亚湾城建局在挂牌督办期间的整改情况及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指导;对当前正在为我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提供质量安全服务的各类供应商开展专项检查。

二、人员及分组

(一)第一检查组

 长:胡伟军(市住建局质安科副科长)

 员:马新华(电话:13433510553)、廖嘉越,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检验人员2-4

(二)第二检查组

 长:邱文健(市住建局质安科副科长)

 员:张利平(电话:18998139068)、颜伟武,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检验人员2-4

三、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24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检查检测的通知》执行。

(二)安全行为管理。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鞋;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购买、检验、发放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按批次检验合格再投入使用;是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的单位及人员采取警示、教育、约谈、处罚等手段,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是否系统开展安全行为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

(三)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吸取四川自贡“7·17”火灾事故教训,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科学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未在专用区域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等隐患问题。

(四)防汛防台防高温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宣贯、掌握《惠州市建筑工地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情况;编制或修订防汛防台风方案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及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对围挡、板房、简易工棚等临时设施的检查加固情况;对周边高边坡、挡土墙等巡查及监测情况;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排水设施等风险防控情况;明确应急避难场所,按规定开展应急值守及信息上报情况;高温天气下,调整作息时间,采取通风降温措施,防暑药品、茶水供应情况;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排查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工具等检查验收情况高处作业教育交底、安全防护用具(用品)配发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正确佩戴使用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对高处作业巡查、监护、旁站情况较大安全风险的高平台、悬空操作平台、满堂脚手架操作平台、钢结构施工平台、工具式脚手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辅助工具纳入危大工程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情况

(六)扬尘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是否建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工地信息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单位是否落实“7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防尘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车辆冲洗设施是否损坏,TSP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断网断电是否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一机一卡一牌管理,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油台账等。

(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施工单位是否与运输单位签订装载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编制并适时修订《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制定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交通安全员是否严格出入口交通安全管理,禁止超限、超载、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采取密闭运输等违法车辆出门上路;是否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务工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守法规、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涉铁路施工时,施工单位是否编制防护方案,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八)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是否落实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责任;食堂是否建立规章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对食品安全开展广泛宣传;厨房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超过50人就餐的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私自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等违规行为;是否建立食材采购和食品留样台账,并进行食品72小时留样;食堂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

(九)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管理。对照《惠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设备、安全设施及用油管理、工艺安全操作、原材料堆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扬尘治理、紧急事故应急救援等八个方面内容。

(十)服务供应商工作情况。重点排查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抽检服务项目,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施工设备设施抽检服务项目,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监测服务项目,视频监控中心等3个信息平台系统操作工作项目,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设备工况、人员配置、服务质量、台账资料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当前我省、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及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针对施工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三违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持续保持检查执法高压态势,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市住建局检查组在检查中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并及时回复整改情况报告。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6

 

(联系人:汤伟,电话:2101510/135025742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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