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4 17:04:17 点击总数: 分类:政府部门文件通知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住建局,大亚湾区城建局,仲恺高新区建设执法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化认识。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是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全面落实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相关企业务必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新颁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机制,更新检查清单,在日常工作中熟练运用“判定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切实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宣传。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各相关企业应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将“判定标准”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以下简称缺陷清单)纳入部门和企业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对“判定标准”和“缺陷清单”进行全面深入的宣贯解读,积极引导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掌握新标准、新要求,对照标准查改身边存在的隐患问题。
三、把控源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要严格对照“缺陷清单”,把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等每一个关键环节。凡是专项施工方案中存在“缺陷清单”所列事项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评审专家在对方案进行审批或论证时,一律不得给予通过。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强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抽查检查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和评审专家规范工作行为,并将专项方案审批、论证人员的工作质量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四、强化整改。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秉持“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核查安全生产条件等多种监管手段,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主动排查和整治能力,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汤伟,电话:21176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代建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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